2017-02-19 17:22:00 民商诉讼服务网
民间借贷看起来简单,实则不然。经常有人说打借钱官司,不需要律师,自已弄个诉状就可以搞定了。但是实际情况是,近年来的民间借贷案件,随着法院对证据审核的加强,胜诉率有所下降。而同时由于前期证据准备不充分,对被告的财产情况未予充分重视,而导致的执行不到的情况非常严重。故有必要重述下民间借贷的诉讼要点:
第一、重视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内容。在借款合同或借据中,除了明确借款金额、期限、利率事项外,尚应明确诉讼管辖法院,约定由出借方所在地法院管辖。尤其是对于户口不在上海的出借人,约定由在上海的居住地法院管辖非常重要。明确律师费由被告方承担,以免赢了官司输了钱。有可能的情况下,约定担保人进行担保。以房产、车辆等财产进行担保的,应进行抵押登记,以免发生担保不生效的情况。
第二、重视前期财产状况调查及财产保全。官司打赢了,执行不到,是当事人最不愿看到的情况。要避免这种情况就必须在诉讼前掌握被告的财产情况,并在立案的同时进行财产保全。
第三、不能放弃调解机会。借钱借到非得打官司,此时对于出借人的风险是很大的,往往能把本金拿回已是不错的结果了。如果在风险很大的情况下,仍对利息抱有很大希望,而不同意调解,往往只会拖长诉讼的时间,到最后仍然是利息拿不回,还让本金面临更大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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